對于很多東臺老板經常不大理解為什么現在越來越多的人在東臺注冊公司?對于注冊公司又有什么好處呢?
1.公司是一種企業形態,是依照法定的條件與程序設立的,以營利為目的的商事組織。我國《公司法》所規定的公司是指依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所以必須是以營利為目的的商務型的組織。有限責任公司,最少可以注冊一人有限公司,但公司運作必須要有股東、法人、監事以及高級管理人員。其中股東可以是法人、監事,法人不能是監事,所以公司設立的組織條件至少是三個人,即股東和法人(股東法人可以為一人)、監事(可以為股東)、財務。財務主要負責公司的財務記賬以及納稅申報等。
2.公司是責任制的,公司比個人具有更大的責任和義務,是獨立的法人。公司享有盈利的權利,同時受到法律對其利益的保護,同時公司能夠使組織能夠高效規范運作,提高社會信任度和自身盈利能力。個體戶做生意虧了本,你自己得對全部債務負責。有限公司做生意虧了本,可向法院申請破產保護,承擔注冊資本虧損額。
3.從個人層面來說,成立公司意味著事業的發展,無證經營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同時也是法律所不允許的,如果個人只是討生活,至少也要辦理一個個體的營業執照,或者被有償納入現有組織。
4.正規經營,正當是商事組織的最基本的基本義務。
5.很多平臺現在開始合作需要公司,而且都需要年限。早準備會有好運氣。公司的形式有利于跟大企業合作。
6.個體戶或者個人去開票稅負比較高,公司是查賬征收容易合理避稅。(這點很重要哦!)
7.公司取消實收資本,個體戶注冊的價格和公司的費用一致的。
8.貸款方便,個人貸款要有資產或資金或擔保人才能貸到,但對于公司來說,只要你公司有效益,有良好的信譽度,貸起款來要比個體來說方便的多。
9.利于聚集人才,你是個體會有些人才也不愿意跟你干,人家去個大公司有健全的體制,跟保險,你又是個體也沒有辦法去支付那么昂貴的人才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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