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查!勞務公司出事了!
太震撼了,天津數十家勞務公司被查處!稅局正在嚴厲打擊虛開發票!
國家稅務總局10月9號發布:多部門持續嚴厲打擊虛開騙稅違法犯罪
數十家勞務公司被查 翻看下面處罰公示,這數十家勞務服務公司都是在沒有實際經營場所且未發生實際經營業務的前提下對外虛開增值稅普通發票被稅務公司稽查并處罰。
看完這些案例,我心里想的是不知道有多少家公司遭殃了......
不知大家有沒有想過,這數十家公司開的發票都開給誰了?
因為咱們都知道很多勞務工程直接給包工頭干了,并簽了勞務分包合同,但是工程完工后包工頭無法提供發票等憑證。那怎么辦?
不少企業為了降低成本,少繳稅款,所以會買票,來沖抵成本。
這也就是問題所在,所以很多建筑企業對勞務發票有“需求”。
2020,嚴查勞務公司發票開具問題2020年,稅局將從這兩個方面稽查勞務公司
一、勞務公司向建筑企業開具建筑勞務發票
1、稽查勞務公司向勞務發包方開具勞務發票“備注欄”是否注明“建筑服務發生地縣(市、區)名稱及項目名稱”字樣。
如果建筑勞務發包方取得勞務公司開具的勞務發票上的備注欄沒有注明建筑服務發生地縣(市、區)名稱及項目名稱,則不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進行扣除,不可以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2、稽查農民工工資專戶代發勞務公司農民工工資情況下的勞務發票上的開票金額與相關的付款金額憑證是否一致。
為了規避資金流與發票流的不一致,重點稽查勞務公司向建筑企業開具勞務發票上的備注欄是否注明“含建筑企業總承包方通過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代發農民工工資×××元”字樣。
如果勞務發票備注欄上沒有注明“含建筑企業總承包方通過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代發農民工工資×××元”字樣,則必須稽查勞務公司與建筑企業總承包方是否簽訂“勞務公司委托建筑企業總承包方代付農民工工資委托書”。
二、勞務公司向建筑企業開具勞務派遣發票的
1、稽查開具勞務派遣發票的勞務公司是否具備勞務派遣資質。如果勞務公司沒有取得勞動行政部門頒發的《勞務派遣經營業務許可證》而從事勞務派業務,與建筑企業簽訂勞務派遣協議,則是以種違法行為,理應沒有資格向建筑企業開具勞務派遣發票,按照財稅【2017】47號文件第二條的規定,可以選擇簡易計稅方法,享受差額征收增值稅的稅收優惠政策。
2、稽查無勞務派遣資質的勞務公司對外開具勞務派遣發票。
如果沒有取得勞務派遣資質的勞務公司向建筑企業或其他企業開具勞務派遣發票,則對于接受勞務派遣發票的建筑企業或其他企業而言,其取得的勞務派遣發票的來源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年修訂版)第五十七條有關勞務派遣公司必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行政許可的規定。
因此,建筑企業或其他企業接受無勞務派遣資質勞務公司開具的勞務派遣發票不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進行扣除。
上游公司逃走怎么辦? 遇到上游走逃怎么辦?這是我們會計人比較關心的問題,拿過來的發票沒法入賬了,老板著急,你也著急,一不小心還會補繳稅款得處罰!看完下面你就知道應該怎么做了: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
第十三條企業應當取得而未取得發票、其他外部憑證或者取得不合規發票、不合規其他外部憑證的,若支出真實且已實際發生,應當在當年度匯算清繳期結束前,要求對方補開、換開發票、其他外部憑證。補開、換開后的發票、其他外部憑證符合規定的,可以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看到這問題來了,開具假發票的99%的都走逃了,找不到人了,我又去哪里要求上游公司,補開、換開發票呢?
來,我們接著看:
根據《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第十四條:
企業在補開、換開發票、其他外部憑證過程中,因對方注銷、撤銷、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被稅務機關認定為非正常戶等特殊原因無法補開、換開發票、其他外部憑證的可以入賬↓↓↓
在這里說幾點:
1、必備材料第一個就是【證明】材料就是:工商注銷、機構撤銷、列入非正常經營戶、破產公告等證明資料,這個只要被認定走逃,都是可以去有關部門開具的。
2、第二個就是:相關業務活動的合同或者協議;你得證明你的業務是合法的,你們真實存在的業務,如果你們連合同也拿不出,稅務局的人又怎么會相信,你們之間是正規的業務往來。
3、第三個就是:采用非現金方式支付的付款憑證,目的還是讓稅務局的人相信你。
其他輔助的證明材料可以包括貨物運輸的證明資料;貨物入庫、出庫內部憑證;企業會計核算記錄以及其他資料
最后注意一點:當然如果你發現自己收到的發票為假票,應該第一時間告訴領導,并通知報銷者或開票方再次開具合規的發票。如果對方不同意,那么在征得領導同意后,向當地稅務局舉報。
財務人員如果無所作為,當稅務局查到發票為虛假發票時,非惡意收取虛假發票的公司需要補稅。而財務人員則需要承擔連帶的過失責任,并進行相應賠償。
今天叫你如何正確
辨別虛開發票
首先從取得增值稅發票企業的財務處理上看,往往有如下特征哦!
1、虛擬購貨,簽訂假合同或根本沒有采購合同;
2、沒有入庫單或制造假入庫單,且沒有相關的收發貨運單據;
3、進、銷、存賬目記載混亂,對應關系不清;
4、在應付賬款上長期掛賬不付款,或資金來源不明;
5、從銀行對賬單上看,資金空轉現象較為明顯,貨款打出后又轉回;
6、與客戶往來關系單一,除“采購”“付款”外,無任何其他往來;
7、與某個客戶在采購時間上相對固定和集中,資金進出頻繁;
8、采購地區相對集中。
根據以上疑點,可進一步追查其業務往來單位,若存在下述情況,跡象則更加明顯:
1、供應商大多是個體私營者且經營期限并不長,在這些企業中,有的未按規定進行年檢,有的經營期限已過,有的則被工商部門吊銷。
2、經營范圍廣、品種齊全,如建筑材料、五金交電、化工原料、紡織塑料、汽車配件、電子產品、照像器材、農副產品等不一而足。
3、注冊地址含混不清,東拼西湊,查無實處。
4、有的企業根本不存在,而是盜用他人名號進行違法活動。
針對以上情況,應從兩個方面加以審查:
(一)購銷業務是否真實存在;(二)到當地稅務機關核實其稅務登記情況,并請稅務專業人士對增值稅發票的真偽進行鑒別。一旦認定是虛開增值稅發票的行為,則應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徹底追查。
請注意:
為杜絕經濟犯罪的發生,從以下途徑所取得的增值稅發票,在納稅申報時均不得予以抵扣:
1、沒有真實購銷業務而取得的增值稅發票不得抵扣;
2、未支付貨款,或雖已支付又通過其它途徑轉回的,不得抵扣;
3、有真實的采購業務,但取得的增值稅發票非銷售方開具的,不得抵扣;
4、盜用他人名號開具的增值稅發票不得抵扣;
5、經稅務機關鑒定是假發票的不得抵扣。
總之,在購銷經濟活動中,票、貨、款必須一致,否則取得的增值稅發票一旦抵扣,無論是真票假開還是假票真開,都屬違法行為,將受到處罰。
如果取得的發票存在上述疑點或問題,應暫緩付款和申報抵扣進項稅額,及時向稅務機關求助查證。尤其是對大額購進貨物,或者是長期供貨人突變開票方名稱、開戶行及賬號信息的,更應重點核查。
發票查詢途徑:
1)通過國家稅務總局網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詢發票。
2)通過各省稅務局網站查詢發票。
3)通過12366語音自助查詢發票。
4)直接到稅務機關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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